各位教职工:
因学校更名,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的需要,保卫部从11月15日起重新登记换发和新办校内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证(浦口校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和新办证对象:本校教职工
二、集中办理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地点:致明楼102室
四、换发和新办证流程:
换发和办理校园通行证的教职工需在保卫部网站“车证办理”栏下载填写《南京审计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必须如实填写;部门审核盖章后送交保卫部治安管理科,同时需提交本人的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保卫部审核同意后办理通行证;通行证办好后打电话通知办证教职工领取。直系亲属的行驶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注意事项:
1. 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均为一车一证,禁止转借和转让他人使用,严禁违造、涂改,以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当场没收,并取消校园通行证的办理资格并通报相关所在部门进行处理。
2.车主应当妥善保管好所办理的校园通行证,并将校园通行证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的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查验。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换取新证时交回原通行证,并办理退还原办证手续费用。不再新办通行证的车主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原通行证并办理退费手续(截止2016年11月30日)。新证启用时,原旧车辆通行证作废。
4.学校经营户车辆和物业公司务工人员车辆的通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5.对来校办事的外来车辆一律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换取“南京审计大学机动车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
6.因工作和组织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请各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治安科报备,便于安排放行。
请将材料于11月30日前交至7031高老师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