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京审计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办法》(南审院成【2006】1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下)我校主考审计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年6月份我校主考审计学专业自考专接本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审计学专业的学位课程为:高级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企业财务审计);
3、英语课程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00015英语(二)课程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2)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头尾六年);
(3)参加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80分以上(含良好或80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因政治上犯有严重错误、违法乱纪或其他原因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以后没有突出悔改表现者;
2、考试作弊者。
四、申请时间、地点及申报材料
申请受理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9月7日周一至周五。地点: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市北圩路77号南京审计学院莫愁校区综合楼7017室),届时须附相关申报材料:
1、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纸质,纸制登记表右上角无需贴纸制照片,在制表时粘贴电子照片,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报及评审费共200元,务必于9月7日前将评审费转入我校对公账号中(账户名称:南京审计学院 账号:4301 0158 1910 0302 472 开户银行:南京市工商银行汉府支行);
7、纸制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姓名),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
8、需要提交的电子档材料 专接本授予学位电子档.rar
①学士学位评定登记表
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生信息表
③电子照片(文件名格式:身份证编号.jpg,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尺寸宽150像素×高210像素)
五、注意事项
1、若考生在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以在申请毕业登记前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直到学位申请条件达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
2、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专接本学校经办人前往南京审计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补授。
3、证书具有唯一性,遗失不予补办。如证书信息打印有误,务必于证书颁发日期的60天内反馈信息至我办,可换发证书。逾期我校只开具情况证明,不换发证书。
4、如有其他事宜,请各专接本院校老师与我办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5)86585379
36500365.com自考部
2015年06月24日